“4波100元优惠码,9点开抢”“季末清仓,清仓直降”“满5.01元减5元,话费免费送”……只要在网购时留下手机号码,就会时不时接到电商平台发来的各种营销广告。日前,有市民向记者反映,年底将近,其经常被各种营销短信骚扰,有的卖家还是几年前消费的,商家为何频频推送垃圾信息?
垃圾信息多 退订也难
“手机里短信都是垃圾信息,都懒得去点开。”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的手机信息,有电商广告、金融贷款、会员订阅等垃圾信息。李先生说,在收到的电商广告中,只有个别是他消费过的,有的还是好几年前消费的,但商家隔一段时间就发来营销广告,十分烦人。
市民郭女士也深有同感。“从商家发来的信息看,有的网店确实有消费过,但有的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。”郭女士说,除了网购平台发来的营销短信,她还经常收到有关金融贷款的信息。这些广告信息中一般会带有一连串的网址,信息的末尾都会带上“回复TD短信退订”的字样。
针对广告短信中的网址,业内人士提醒,不要随意点击,这有可能是非法网站。一旦输入卡号、密码或者验证码等个人信息,可能被诈骗分子窃取。此外,垃圾短信“回复TD”退订是没有用的。因为垃圾短信平台在群发垃圾短信时,并不清楚目标手机号是否还有人在使用,于是它们就在短信末尾写上“回复TD退订”的字样,如果你回复了,系统会判断这个号码有人使用,会更加频繁地给你发送垃圾短信。
未经同意发送系违法
手机作为消费者的隐私之一,商家是如何拿到号码的?“您有购买过店铺商品哦。”某购物平台的客服告诉记者,系统会向之前购物过的消费者推送信息,购物平台上不仅有消费者的电话,还有他们的姓名、地址等等。还有平台表示,消费者在下单后,商家会自动将消费者认定为店铺的会员,后续就会给收件号码上发送营销短信,但消费者无法决定是否接受。
据了解,《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明确要求,短信息服务提供者、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消息。《广告法》也规定,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,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,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业内人士表示,通过短信、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,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、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,则属于违法行为。业内人士提醒,面对经营者非法推送促销信息,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热线电话进行投诉、举报。同时,建议主管部门加大对非法采集、过度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等行为的惩罚力度,并针对电商平台和电信企业双管齐下,从源头进行治理。(记者 郑秋玉)
来源:石狮日报